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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处理函证业务公示
       涿鹿利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行”)根据《财政部 中国银保监关于进一步规范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的通知》(财会[2020]12号)、《关于银行函证业务风险提示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0]110号)等文件要求,现将我行集中处理函证业务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函证业务采取集中处理,线上线下均可办理的方式。经办行要严格按照岗位制约和分级审批规定,强化对询证函业务流程的风险控制。经办机构应在收到询证函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根据询证函具体记载事项和询证要求,与行内系统数据认真核对后,如实填写回复内容,及时回复。
       二、回复时应采用线上线下均可办理的方式处理。来函方式由会计师事务所确定。如来函方式为线上,由函证系统处理。来函方式为线下,均采取邮寄方式回函。并经客户同意与我行签订协议的快递方式直接邮寄回会计师事务所,经办人员将询证函复印件与对应邮寄凭证配套管理。如在柜台直接交与会计师事务所经办人员或被审计企业客户,需做好身份核实及资料留存工作。
       三、函证业务采取不收费方式执行。
       四、函证业务受理机构信息请参看《涿鹿利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函证业务受理机构信息表》(见附件)
 
附件:

机构名称 地址 联系电话
总行营业部 涿鹿县涿鹿镇轩辕东路 0313-6520058
 
 
 
涿鹿利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