涿鹿利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信息披露的报告
涿鹿利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信息披露的报告
一、重要提示
1.1涿鹿利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董事长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本行行长、监事审核,由董事长审批通过了本年度报告。
1.3本报告中除特别说明外,金额币种均为人民币,会计和业务数据为合并数据。
1.4 2024年度按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告已经河北联华会计师事务所(普通伙伴)进行了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1.5 2024年度经营管理全面审计工作由河南精诚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负责,并出具了“精诚审字(2025)第160-3号”专项审计报告。
二、基本情况简介
2.1法定中文名称:涿鹿利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涿鹿利丰村镇银行,法定英文名称:ZhuoLu LiFeng County Bank Limited by Share Ltd。
2.2法定代表人:赵黎明。
2.3注册及办公地址:本行住所:河北省张家口市涿鹿县涿鹿镇轩辕东路。
2.4邮 编:075600。
2.5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2.6年度报告披露方式:涿鹿利丰村镇银行官方网站。
2.7首次注册登记日期:2015年4月24日
2.8首次注册登记地点:张家口市行政审批局
2.9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70033600366X0
2.10营业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2.11客户服务电话:0313-6520006
2.12投诉电话:0313-6520006
2.13分支机构营业场所
三、主要业务数据
3.1报告期主要利润指标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3.2截止报告期末前二年的主要会计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3.3报告期内资本构成及其变化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3.4报告期末主要风险监管指标
单位:%
3.5未分配利润
单位:人民币万元
3.6财务情况说明
3.6.1.财务核算与报表编制:严格遵循国家会计准则与银行财务制度,严谨处理每一笔账务,确保财务数据的准确性与及时性。
3.6.2.预算管理与成本控制:科学编制年度财务预算,综合考虑历史数据和业务发展规划,合理规划收入与支出预算。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建立动态监控机制,定期分析预算执行差异,及时调整策略,有效控制成本费用增长。
3.6.3.为确保财务管理落实到位,财务工作有序开展,规范财务核算行为,努力抓好开源节流,强化费用管理。
3.6.4.遵照发起行考核指标,结合我行实际,对资金拓展与信贷业务进行具体规划,致力于将本行建设成为资本充足、治理健全、内控严密、运营安全、发展健康、效益良好的银行业金融机构。
四、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4.1报告期内股本总额变动及结构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总股本总额为5000万股,本行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结构情况表:
单位:万股、%
4.2股东情况
4.2.1股东总数
报告期末,本行股东总数为11户,法人股东5户,自然人股东6户。
4.2.2前十大股东情况(单位:万股、%)
4.2.3股东提名董事、监事情况
根据《涿鹿利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有关规定,董事长由股东会依据出资比例高者的提名选举产生,2020年7月16日由最大股东(按出资额)提名,由赵黎明同志担任本行董事长;2020年8月14日股东以书面表决的形式通过了《关于审议涿鹿利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变更董事长的议案》,2020年9月2日本行按行政许可事项规定程序向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张家口监管分局报送了《涿鹿利丰村镇银行关于拟任赵黎明董事、董事长任职资格审核的请示》(涿利银发〔2020〕040号),并在其代为履职期间内做好董事长任职资格申报工作。2020年10月19日取得《张家口银保监分局关于核准赵黎明任职资格的批复》(张银保监复〔2020〕160号),任职至今。
2024年6月21日经伊川农商银行提名,由张永清、田忠峰、王亚南同志担任本行董事,2024年6月30日股东大会以书面表决的形式通过了《涿鹿利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2024年9月24日经伊川农商银行提名常方圆同志担任本行董事,2024年10月10日股东大会以书面表决的形式通过了《涿鹿利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2024年10月30日本行按行政许可事项规定程序向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张家口监管分局报送了《关于张永清董事任职资格的请示》(涿利银发〔2024〕051号)、《关于田忠峰董事任职资格的请示》(涿利银发〔2024〕055号)、《关于王亚南董事任职资格的请示》(涿利银发〔2024〕056号)、《关于常方圆董事任职资格的请示》(涿利银发〔2024〕057号)。2024年9月29日取得《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张家口监管分局关于张永清涿鹿利丰村镇银行董事任职资格的批复》(张金复〔2024〕66号),任职至今;2024年11月26日取得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张家口监管分局关于田忠峰涿鹿利丰村镇银行董事任职资格的批复》(张金复〔2024〕83号)、《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张家口监管分局关于常方圆涿鹿利丰村镇银行董事任职资格的批复》(张金复〔2024〕84号)、《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张家口监管分局关于王亚南涿鹿利丰村镇银行董事任职资格的批复》(张金复〔2024〕85号),任职至今。
4.2.4关联交易情况
本行的关联交易主要为本行内部人的近亲属所办理的授信业务。在处理关联交易业务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本行的贷款程序和规定操作,授信金额、期限、利率及其他要求未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符合诚信、公允原则,一般关联交易按照本行内部授权程序审查或审批,并报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备案;重大关联交易由支行(营业部)提交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查并投票表决,同时将结果报董事长,在通过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报告监事,同时向属地银行业监督部门报备。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全行关联方表内外授信余额0万元,共0笔,占资本净额比例0%。
(一)主要亲属一般关联交易情况:无。
(二)法人股东关联交易情况:无。
(三)自然人股东关联交易情况:无。
(四)其他组织关联交易情况:无。
五、风险管理数据
5.1资本充足率情况
5.1.1主要监管指标情况
单位:万元、%
5.1.2贷款主要行业分布
单位:万元、%
5.1.3最大十户贷款
单位:万元、%
5.1.4贷款风险分类和不良贷款情况
单位:万元
5.1.5贷款损失准备情况
单位:万元
5.1.6年末对外投资情况:无。
5.1.7不良贷款
2024年年末不良贷款余额为3513.43万元,较年初下降501.66万元;不良贷款率9.74%,较年初下降1.48个百分点。
5.1.8主要表外项目情况:无。
六、本行面临的各类风险及风险管理情况
6.1信用风险对策
针对贷款以外的其他资产制定《涿鹿利丰村镇银行非信贷类资产管理办法》,对各项资产进行分类管理,包含信用风险的管理政策、流程及实施措施。按照资产暂行办法要求,定期对我行信贷资产业务进行风险排查,梳理各类风险点,及时做好记录并加大关注力度。
6.1.1基本情况
截至12月末,我行各项贷款余额36073.03万元,较年初增加288.8万元,升幅0.81%。其中短期贷款19351.74万元,中长期贷款16721.29万元,分别较年初增加-338.51万元、627.31万元。按五级分类口径统计,正常类贷款28945.83万元,关注类贷款3613.77万元,不良贷款余额3513.43万元。
6.1.2贷款集中度情况
按照市场定位,我行信贷投向主要集中在农户和个体工商户,行业集中在农林牧渔业及批发零售业。
截至12月末,涉农贷款余额2788.03万元,994户,占各项贷款的100%;各项存量贷款1043户,户均贷款为34.59万元,最大单家非同业单一客户贷款集中度17.89%。
6.1.3风险分析
截至12月末,不良贷款余额3513.43万元,较年初下降501.68万元,不良贷款率9.74%,较年初下降1.48%,全行不良贷款风险可控。
6.1.4不良贷款形成的原因
主要是近几年受经济下行的影响,经济的不景气直接导致了县域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户经营出现困难,全县经济处于下滑状态,贷户经营收入减少,甚至无法持续经营,收入来源紧缩,资金周转不灵,进而无法及时归还贷款。信贷队伍建设方面存在一定的不足,对信贷制度吃不透,未能及时发现贷款风险及预警,员工在信贷业务的认知和风控方面存在不足,致使贷款风险,我行成立时间较短,在信贷队伍建设方面存在一定的不足,所招录员工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较少,尤其是有银行信贷从业经验的人员更少,员工在信贷业务的认知和风控方面存在不足,缺乏高素质的专业人才。
6.2流动性风险对策
截至2024年年末,我行流动性风险的基本情况如下:
6.2.1流动性比例223.57%,存贷款比例58.57%,均达到监管要求。
6.2.2截至12月末,贷款损失准备4040.45万元,不良贷款余额3513.43万元,拨备覆盖率115%,均达到监管要求。
6.2.3资产利润率-0.51%,不达标;资本利润率-22.15%,不达标。
未达标主要原因:截止2024年末,我行净利润为-356.13万元,导致资产利润率、资本利润率不达标,均为负增长。
6.2.4资本充足率6.77%,不达标。
针对流动性风险,计划采取以下措施进行进一步监测、化解:所有流动性指标均高于目标值,流动性风险可控。我行在控制流动性方面与发起行和兄弟行签订了流行性互助协议。2024年12月末流动性比例223.57%。从流动性指标分析,我行90日内到期累计缺口均为正数,资产负债匹配较为合理,自有资金较为充足,存贷比为58.57%,流动性状况良好。一旦遇到突发事件可以有效的按照我行流动性风险预警方案保障正常运营,杜绝流动性事件的发生。
6.2.4.1做好资产负债业务规划。全行业务较为单一,主要以存、贷款为主,目前做好资金统筹规划,制定合理的资产负债结构。一方面加大存款营销力度,通过丰富金融产品、优化存款结构,提升存款稳定度;另一方面加强贷款产品营销,主动为商户、农户做好信贷服务,践行支农支小、普惠金融的社会责任,努力实现资金营运的安全性、流动性和效益性的协调统一。
6.2.4.2做好压力测试,建立应急预案机制。一是做好日常监管指标的测算,通过多指标压力测试评价不同压力程度下的流动性水平,合理预测未来现金流缺口的变化。二是完善流动性风险应急计划,完善流动性应急预案。
6.2.4.3合理利用市场融资。提升资产效率,搭配支农再贷款,全力做好当地金融支持与服务工作。
6.3利率风险对策
利率风险是指银行的财务状况在利率出现不利的波动时面对的风险。我行均按照人民银行利率执行,存贷规模配比合理,资产状况良好,目前我行不存在利率风险。
6.4操作风险对策
6.4.1操作风险存在于日常经营的各个方面,就我行而言,涵盖内容包括会计、财务、信贷、支付结算、员工行为、分级授权等各个方面。针对这些方面,我行一是不断地夯实制度基础,2024年度共梳理完善内控、风险、合规等制度84项。二是加强员工培训力度,年度共举行各类培训8次,培训覆盖面达到100%。三是强化内部业务规章与内部审计,提升制度执行力。
6.4.2强化资本规划与全面预算管理的衔接机制,将规划目标要求逐项分解落实到年度经营管理中,通过全面预算管理来引导、调控、约束资产负债及财务资源的配置,实现资本配置最优化、费用效率最大化,并确保年度资本管理目标的实现。截止2024年12月末,我行资本充足率为6.77%,不符合监管要求。
6.5声誉风险对策
6.5.1本行持续做好金融服务工作,有效维护金融消费者权益,2021年已按照有关监管制度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一是建立健全了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体系,修订了消保相关制度6项《涿鹿利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实施办法》、《涿鹿利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消费者权益保护指导意见》、《涿鹿利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考核实施办法》、《涿鹿利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涿鹿利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消费者权益保护审查管理方法》、《涿鹿利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消费者权益保护应急演练》;二是疏通了金融消费者投诉渠道,明确了金融消费者投诉处理工作流程,营业部及各支行在醒目位置公示了投诉电话和悬挂意见簿,并做到积极、妥善、快速的处理投诉或建议,并及时向金融消费者反馈处理结果;三是根据《涿鹿利丰村镇银行负面舆情处置应急预案》、《涿鹿利丰村镇银行声誉风险应急预案》、《涿鹿利丰村镇银行预防突发性挤兑(舆情)风险演练方案》、《涿鹿利丰村镇银行流动性应急预案》,制定舆情处置应急预案,成立“1+X”舆情工作领导专班,董事长任组长,行长为副组长,全体员工为成员。进一步加强舆情监测与引导,发现可能引起本行声誉风险的重要负面舆情,及时应对妥善处理,并及时向上级监管部门汇报。
6.5.2截止2024年末,我行未出现与金融消费者保护相关的重大突发事件和重大负面舆情,未发生违反消保相关法律法规行为,无虚假宣传、误导或欺骗消费者引发大规模投诉或群体性事件的情况,未发生个人金融信息泄露情况,无造成严重社会影响事件,全年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初见成效。
6.5.3本行制定了《涿鹿利丰村镇银行负面舆情处置应急预案》、《涿鹿利丰村镇银行流动性应急预案》,通过建立良好的风险管理体系、规范创新产品和服务,维持员工和客户的忠诚度、加强设施建设和企业宣传投入,创造有利环境,有效维护本行声誉,促进各项业务可持续发展。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层人员和员工情况
7.1董事
董事变动情况:2024年6月21日经伊川农商银行提名,由张永清、田忠峰、王亚南同志担任本行董事,2024年6月30日股东大会以书面表决的形式通过了《涿鹿利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2024年9月24日经伊川农商银行提名常方圆同志担任本行董事,2024年10月10日股东大会以书面表决的形式通过了《涿鹿利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2024年10月30日本行按行政许可事项规定程序向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张家口监管分局报送了《关于张永清董事任职资格的请示》(涿利银发〔2024〕051号)、《关于田忠峰董事任职资格的请示》(涿利银发〔2024〕055号)、《关于王亚南董事任职资格的请示》(涿利银发〔2024〕056号)、《关于常方圆董事任职资格的请示》(涿利银发〔2024〕057号)。2024年9月29日取得《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张家口监管分局关于张永清涿鹿利丰村镇银行董事任职资格的批复》(张金复〔2024〕66号),任职至今;2024年11月26日取得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张家口监管分局关于田忠峰涿鹿利丰村镇银行董事任职资格的批复》(张金复〔2024〕83号)、《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张家口监管分局关于常方圆涿鹿利丰村镇银行董事任职资格的批复》(张金复〔2024〕84号)、《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张家口监管分局关于王亚南涿鹿利丰村镇银行董事任职资格的批复》(张金复〔2024〕85号),任职至今。
独立董事工作情况:无。
7.2监事
监事变动情况:2021年3月,经河南伊川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崔婧、武焕芳为涿鹿利丰村镇银行监事,并于2021年6月21日经第二届股东大会第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涿鹿利丰村镇银行关于选举更换监事》的议案,任职至今。
7.3高级管理层
高级管理层变动情况:
7.3.1行长:涿鹿利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长张永清于2020年10月19日取得《张家口银保监分局关于核准张永清任职资格的批复》(张银保监复〔2020〕161号)文件,正式履职至今。
7.3.2监事:涿鹿利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武焕芳于2021年3月经河南伊川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提名任命,并于2021年6月21日经第二届股东大会第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涿鹿利丰村镇银行关于选举更换监事》的议案,任职至今。
7.4员工情况
2024年末有员工68人,其中职员66人;按学历情况划分:研究生学历1人、本科学历54人、专科学历13人。
八、公司治理结构
8.1机构设置情况
8.1.1股东会
本行制定了《涿鹿利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严格按照《公司法》及有关法规召集、召开股东会,实行律师见证制度,保证了股东依法行使权力。
8.1.2董事会
本行已设董事会,设立董事5名。
8.1.3监事会
本行已设监事会,设立监事2名。
8.1.4高级管理层
本行高级管理层由1名行长组成。经营管理层严格执行股东会、董事长决议,认真执行年度预算,但未全面完成年度经营目标。
8.1.5总行部门设置
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并结合本行实际,总行机关设置5个部室:综合管理部、财务管理部、风险管理部、信息科技部、业务发展部;设立了5个委员会:“三农”与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尽职尽责,规范运作,为董事长、监事和经营班子决策提供了有效支持。
8.1.6分支机构设置
涿鹿利丰村镇银行设立总行营业部1个,下辖3个支行,其中,城区支行2个,分别为东风路支行、隆都路支行;乡镇支行1个为矾山支行。
8.2 2024年股东会召开情况
根据《公司法》、《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及本行《章程》规定,2024年6月30日,涿鹿利丰村镇银行董事长提请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3年度行长室工作报告》等15项涉及发展战略、经营管理的议案;2024年10月10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涿鹿利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董事》1项议案。董事长依法、公正、合理地安排股东会的议程和议案,确保股东会能够对每个议案进行充分的讨论,股东会决议均已得到执行或实施。
8.3 2024年董事会工作情况
2024年,董事会严格按照本行章程和监管规定要求,持续强化工作职能建设,依法合规科学决策,较好完成了既定的工作计划。
8.3.1充分发挥治理決策作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本行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规定,在股东大会授权下,有效发挥决策监督职能,维护全体股东和本行整体利益。2024年董事会共召开董事会会议9次,审议并通过了《2023年度消保信息披露报告及2024年消保工作计划》、《涿鹿利丰村镇银行科技信息部年度工作报告及工作计划》等28项议案并形成决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律法规、本行章程的相关要求。
8.3.2加强对重点领域风险的监督和管理。严格贷款“三查”,优化信贷结构,做小做散业务;加强日常资金监测,完善应急预案;健全内控制度,加强员工培训,强化信息科技管理;关注利率变动,合理定价产品;建立合规管理体系,加强监管政策研究,强化内部审计监督;加强舆情监测,提升服务质量,维护良好声誉。
8.3.3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024年董事会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和本行章程规定,秉承“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信息披露原则,及时委托外部审计机构对本行资产、负债以及财务报表等进行了年度审计,并在本行营业部对外进行披露,以确保股东对本行经营的决策权和知情权。
8.3.4为规范股权管理,控制关联交易风险,根据《涿鹿利丰村镇银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及时向股权托管机构、张家口金融监管分局、发起行村镇银行管理部上报股权冻结通知书等文件。
8.3.5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2024年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严格落实《议事规则》,组织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落实了整改,对违规人员按规定进行处罚。
8.3.6履行薪酬委员会工作职责。2024年我行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政策和《涿鹿利丰村镇银行绩效考核办法》,考核对员工绩效工资,全面覆盖、足额缴纳国家规定的各类社会保险。2024年我行继续对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采取年度经营目标综合考核办法,我行高级管理人员岗位工资、绩效工资比例及绩效工资三年延期发放办法符合监管部门相关规定。考核办法实施以来,从实际效果看,按照经营状况和个人工作业绩进行的综合考核基本达到了预期效果,相关薪酬考核方案切合我行经营实际,对我行的各项业务发展起到激励和促进作用。
8.3.7履行三农和小微企业服务委员会工作职责。2024年面对后疫情时代和经济情况持续下滑的双重压力下,本行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加大金融支持稳企业、保就业力度。坚守支农支小服务定位,将贷款主要投向农户、小微企业及居民,大力支持区域内实体经济。坚持普惠金融理念,完善三农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机制,持续提升服务的特色化、专业化、精细化水平,不断增强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8.3.8为进一步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全面深刻地认识和把握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重要性,坚定不移地把党的领导落实到社会基层组织的方方面面,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和社会号召力,加强对党章党规党纪、党的二十大等重要会议精神的学习。
8.4 2024年监事会工作情况
2024年,监事会通过定期召开会议、列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听取高级管理层工作报告和相关部门的专题汇报、审阅相关文件等方式,对本行的经营状况、财务活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了检查和监督。全年共召开会议4次,审议并通过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涿鹿利丰村镇银行2023年度内部审计项目情况报告》等10项议案。
8.4.1履职监督工作方面。一是做好履职评价工作。认真完成对董事和高级管理层的2024年度的履职评价工作,审阅了监事履职评价结果报告、董事会年度工作报告、高级管理层年度工作报告等,全方位做好本行各项工作完成情况的监督。在监督依法经营方面,认为本行能够依法合规经营,不断加强管理,内控机制不断完善,经营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和本行章程的有关规定,保持了质量、效益和规模协调发展的势头。本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层能够按照本行章程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忠实、勤勉、认真地履行职责,未发现存在违法行为和损害本行及股东利益的行为。二是做好对执行股东大会决议的监督。2024年本行共召开2次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16项议案,根据《公司法》和本行章程有关规定,监事会成员出席了会议,对本行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报告和提案没有异议,对股东大会的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本行董事会能够认真履行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
8.4.2财务监督工作方面。监事会主要审议了本行年度利润分配、财务决算和预算、利润分配以及年度财务工作报告等,认为本行年度财务工作报告真实、全面反映了本行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积极协助配合村镇银行管理部做好年度审计检查工作。本行聘请的外部审计会计师事务所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8.4.3内控监督工作方面。一是按季度审阅经营层工作报告和内部审计报告,对存在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二是进一步加强对本行业务、尤其是新业务、新产品的管理制度、操作流程、关键风险环节等内部控制情况的监督;三是加强对本行关联交易业务、员工行为以及制度执行等情况的监督,认为本行能严格遵循有关规章、规定,未发现本行内部控制机制和内部控制制度在完整性、合理性方面存在重大缺陷,未发现有内幕交易和损害股东及本行利益的情形。
8.4.4信息披露实施方面。报告期内,本行能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依法就公司治理、经营情况、财务指标等对外进行披露。未发现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8.5薪酬管理情况
8.5.1薪酬管理架构及决策程序。
本行成立薪酬管理委员会,薪酬管理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行长、部室负责人组成。薪酬管理委员会设主任一名,由本行董事长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副主任一名,由本行行长担任。
主任的主要职责:提议和召集主持薪酬管理委员会会议,签发会议决议;领导薪酬管理委员会,确保委员会有效运作,所讨论的每项议案都有清晰明确的结论;确定薪酬管理委员会会议的议程等事项;本议事规则规定的其他职权。
成员的主要职责:按时出席薪酬管理委员会会议,就会议讨论事项发表意见,并行使表决权;提出薪酬管理委员会会议讨论的议题和议案;为履行职责可列席或旁听本行有关会议和进行调查研究,获得所需的报告、文件和相关资料;熟悉与其职责相关的本行经营管理状况、业务活动和发展情况,确保其履行职责的能力。
薪酬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负责审议全行薪酬管理制度和政策,并对薪酬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拟定除董、监、高以外全体员工的薪酬方案,向董事长提出薪酬方案的建议,并监督方案的实施。本行董事长授权的其他事宜。
8.5.2年度薪酬总量、受益人及薪酬结构分布。
2024年,本行薪酬总额841.73万元。按照激励和约束相结合的原则,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与成本效益相结合的原则,将薪酬总额分为固定薪酬和浮动薪酬总额两部分,加大绩效考核力度,固定薪酬总额根据核定人数,参照同业水平进行分配,保持相对稳定,体现保障功能。浮动薪酬总额由整体经营业绩决定,实行增效增资、减效减资,以绩效资金的形式进行分配,体现激励功能。本行结合实际情况,根据岗位不同,完善各项考核指标,优化绩效分配机制,基本形成了以价值为导向的绩效薪酬考核体系。
2024年,本行薪酬分配遵循以下原则:一是按劳取酬原则。员工的薪酬与其工作质量、工作数量、岗位责任等紧密挂钩。二是基本保障原则。保障员工的基本收入,即保证职工的基本生活的工资部分(扣除社保及公积金后),按月足额发放。三是绩效挂钩原则。员工的绩效工资与其为单位创造的效益、经营业绩等紧密挂钩。
8.5.3薪酬与业绩衡量、风险调整的标准。
2024年我行薪酬未进行过调整及增幅。
8.5.4薪酬延期支付和非现金薪酬情况,包括因故扣回的情况。
董事长、监事长及高级管理层的薪酬延期支付情况:本行高级管理层按其绩效薪酬的60%进行延期支付,按4:3:3的比例分三年支付,具体参照《关于村镇银行2024年绩效考核方案的通知》(伊农商村〔2024〕4号)规定执行。
2024年无非现金薪酬情况,无因故扣回情况。
8.5.5董事长、高级管理层和对银行风险有重要影响岗位上的员工的具体薪酬信息。
董事长的薪酬标准为43万元,行长的薪酬标准为38.7万元,其薪酬的70%为绩效薪酬,以考核时间节点对应得分结果,按月计发,按年通算,通算差异按照“多退少补”原则进行账务处理。绩效薪酬的40%计入延期支付,按4:3:3的比例分三年支付,具体参照《利丰村镇银行高管薪酬管理办法》(暂行)规定执行。
对银行风险有重要影响岗位上的员工的薪酬总额按照《涿鹿利丰村镇银行2024年绩效考核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8.5.6年度薪酬方案制定、备案及经济、风险和社会责任指标完成考核情况。
本行2024年印发了《涿鹿利丰村镇银行2024年度绩效考核办法》,且均抄送了属地监管部门、村镇银行管理部进行备案。月度预发绩效50%,按季考核,绩效工资从发展质量类指标、服务国家发展目标和实体经济指标、风险防控类指标及经营效益类指标进行考核;客户经理薪酬包括:基本薪酬及绩效薪酬组成,额外设立业务计价制;运营主管、大堂经理、柜员绩效工资原则由支行对本机构柜员考核,考核内容不限于从存款完成情况、产品营销完成情况、服务质效及业务差错情况等方面考核。
8.5.7超出原定薪酬方案的例外情况,包括影响因素,以及薪酬变动的结构、形式、数量和受益对象等。
2024年本行无超出原定薪酬方案的例外情况,包括影响因素,以及薪酬变动的结构、形式、数量和受益对象等。
九、资本管理计划
(一)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我行制定了2024年至2026年三年资本规划,业务经营一直坚持内生积累为主、外源补充为辅的原则,多渠道、多方式筹措资本来源,努力保持资本水平充足。
(二)强化资本规划与全面预算管理的衔接机制,将规划目标要求逐项分解落实到年度经营管理中,通过全面预算管理来引导、调控、约束资产负债及财务资源的配置,实现资本配置最优化、费用效率最大化,并确保年度资本管理目标的实现。
(三)我行梳理并制定了《涿鹿利丰村镇银行负面舆情处置应急预案》、《涿鹿利丰村镇银行声誉风险应急预案》、《涿鹿利丰村镇银行流动性应急预案》等多个应急管理机制,并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每年进行流动性压力测试,对测试结果进行分析,对存在的问题积极研讨,并制定相对应的措施。
十、全面审计情况
10.1审计开展情况
本行2024年度经营管理全面审计工作由河南精诚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负责,并出具了“精诚审字(2025)第160-3号”专项审计报告。
10.2审计发现的问题
10.2.1贷前调查收集财务资料不规范
2024年12月26日,涿鹿利丰村镇银行向张家口益利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发放流动资金贷款190.00万元,贷款档案中收集的不动产权证书、身份证复印件,未加盖“该复印件与原件核对相符”印章且无核对人签名;企业财务报表未经审计,无制表人、负责人签字。
涿鹿利丰村镇银行向涿鹿县聚源新型建材有限责任公司授信160.00万元,授信期限为2023年1月17日至2026年1月15日,贷款档案中企业财务报表未经审计,无制表人、负责人签字。
10.2.2按规定收集贷前调查客户收入证明资料
经审计,涿鹿利丰村镇银行部分贷款调查资料,未取得银行流水、合同、资质证书等客户收入证明资料。如:2023年10月26日向高春发放贷款25.00万元,贷款用途为购进铝材,调查报告中介绍了借款人的收入来源及经营情况,未取得加工厂的营业执照、经营合同等证明资料;2024年10月12日向孙小宁授信230.00万元个人经营贷款,授信调查报告中介绍了借款人的主要收入来源为经营网吧,未取得营业执照、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公安网络安全许可证及银行流水等证明资料;2024年7月29日向陈世云授信85.00万元个人经营贷款,授信调查报告中介绍了借款人从事服装鞋帽批发零售,未取得营业执照、银行流水、进销单据等证明资料,无法确认客户还款能力。
10.2.3客户财务状况审核不严
2022年11月18日向涿鹿惠景苑苗木专业合作社授信200.00万元。2022年11月4日查询的征信报告显示,截至2022年9月客户共有2笔存量贷款,总额430.00万元,分别为:建设银行涿鹿支行贷款余额230.00万元、涿鹿利丰村镇银行贷款余额200.00万元。贷款档案中收集的客户资产负债表2022年9月借款金额为200.00万元,财务报表借款总额与征信报告不符。
2023年3月14日向涿鹿县深富运输有限公司发放贷款200.00万元。贷款档案中收集客户的2020年、2021年、2022年资产负债表固定资产原值、账面价值均为40.00万元,连续3年未计提折旧。
2024年12月18日向涿鹿百慕科贸有限公司发放贷款130.00万元。贷款档案中收集的财务报表显示:2021-2022年均盈利并缴纳所得税,2023年营业利润50.35万元,所得税费用金额为0元,财务报表数据真实性存疑。
10.2.4部分信贷业务审批不规范
2024年12月16日,涿鹿利丰村镇银行向司晓昱发放个人经营贷款250.00万元。该笔贷款贷审会《个人信贷业务内部运作表》审批时间为2024年12月13日;《最高额个人借款合同借款申请书》借款人、客户经理意见、部门负责人意见、风险审查意见、行长审批意见签署时间为2024年12月11日,早于贷审会审批时间。
2024年9月13日,涿鹿利丰村镇银行向涿鹿广义兔业专业合作社授信发放流动资金贷款200.00万元,该笔贷款贷审会《企业信贷业务内部运作表》审批时间为2024年9月13日;《最高额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申请书》借款人、客户经理意见、部门负责人意见、风险审查意见、行长审批意见签署时间为2024年8月8日,早于贷审会审批时间。
10.2.5向不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办理无还本续贷
2023年5月30日,涿鹿利丰村镇银行向张文杰发放贷款30.00万元,用于归还借据号为202203280210021的贷款;该笔贷款2024年5月29日到期后未归还,截至2024年12月31日,五级分类为可疑类。张文杰2023年5月25日征信报告显示存在2笔不良贷款记录,不符合涿鹿利丰村镇银行办理无还本续贷要求,具体为:(1)在消费金融公司“GP”2019年7月12日办理其他个人消费贷款2.30万元,截至征信查询日余额为23,000.00元,账户状态为呆账;(2)在商业银行“TQ”2020年5月23日办理其他个人消费贷款0.94万元,逾期总额为0.62万元,五级分类为损失。
10.2.6续贷贷款放款后,部分客户未及时归还原贷款
2024年,涿鹿利丰银行存在向已逾期借款人发放新贷款,客户未及时结清原贷款的情况,存在信贷资金风险。胡晓博2024年10月25日贷款10.00万元,实际于2024年10月31日结清2023年贷款本金10.00万元(贷款到期日为2024年10月26日);李大伟2024年8月28日贷款30.00万元,实际于2024年9月1日结清2023年贷款本金30.00万元(贷款到期日为2024年7月26日);李洋2024年4月25日贷款30.00万元,实际于2024年4月26日结清2023年贷款本金30.00万元(贷款到期日为2024年4月9日);乔俊峰2024年8月28日贷款30.00万元,实际于2024年10月19日结清2023年贷款本金30.00万元(贷款到期日为2024年7月26日);任军2024年4月3日贷款30.00万元,实际于2024年4月8日结清2023年贷款本金30.00万元(贷款到期日为2024年3月23日);王鹏飞2024年4月3日贷款30.00万元,实际于2024年4月7日结清2023年贷款本金(贷款到期日为2024年3月23日)。
10.2.7部分借新还旧贷款五级分类不准确
经审计,涿鹿利丰村镇银行部分借新还旧贷款五级分类不准确,借款人旧贷款逾期,五级分类已经为次级或可疑,通过借新还旧归还原贷款,涿鹿利丰银行贷款台账中将新贷款五级分类划分为正常。如:陈国强2023年5月30日借款30.00万元,借据号为“202305300210016”,到期日2024年5月29日,到期后未归还;2024年8月30日客户新借贷款30.00万元,用于归还上笔贷款本金,此时原贷款已逾期92天,属于次级类贷款,新贷款放款后至2024年12月31日,五级分类为正常。陈钟阳2021年8月26日借款35.00万元,借据号为“202108260210001”,到期日2023年8月25日,到期后未归还;2024年12月27日客户新借贷款43.00万元,用于归还上笔贷款本金,此时原贷款已逾期490天,属于损失类贷款,新贷款放款后至2024年12月31日,五级分类为正常。张喆2020年7月17日借款50.00万元,借据号为“202007170210007”,到期日2023年6月30日,到期后未归还;2024年12月3日新借贷款48.00万元,用于归还上笔贷款本金,此时原贷款已逾期522天,属于损失类贷款,新贷款放款后至2024年12月31日,五级分类为正常。
10.2.8年末集中发放贷款,优化业绩指标
涿鹿利丰村镇银行2024年度共发放贷款760笔,总额24,900.90万元。其中:2024年12月25-27日共发放贷款47笔,贷款期限为3个月至1年,总额2,287.90万元,占全年新增贷款总额9.19%;其中9笔贷款金额为5000元及以下。经查询2025年还本记录,47笔贷款中的39笔,合计1,842.90万元贷款于2025年1月2-10日期间提前结清(含9笔小额贷款)。
10.2.9抵债资产未及时过户
2024年7月,涿鹿利丰村镇银行取得的4处抵债房产入账价值合计190.53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尚未办理过户手续。
10.2.10抵债资产管理不规范
经核实,涿鹿县府庭花园小区、明基新城小区2处抵债住宅,涿鹿利丰村镇银行未取得房产钥匙,由原产权人占有并无偿使用。
10.2.11持有超过2年的抵债资产未计提减值准备
2022年12月29日取得涿鹿县光明街1处抵债商铺,入账金额216.90万元,涿鹿利丰村镇银行于2024年11月与个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租赁到期日为2025年11月30日。该处抵债资产已持有超过2年,账面未计提减值准备,按照“次级类”资产应计提未计提30%减值准备65.07万元。
10.2.12跨期列支费用
2024年5月7日,涿鹿利丰村镇银行支付2023年度下半年的存款保险保费23.37万元,支付时挂账其他应收款科目;2024年11月5日,将该笔费用于计入2024年度业务及管理费用。
10.2.13采购发票信息与合同约定不符
涿鹿利丰村镇银行2024年度共支出宣传费8笔,总额76.42万元,合同显示主要为采购对联、手提袋、卫生纸、炒锅、电磁炉等,记账凭证显示,供货单位开具发票采购内容均为“宣传费”,与合同约定供货内容不一致。
10.2.14大额采购未办理入库登记手续
2024年1月1日,涿鹿利丰村镇银行与邯郸泉邺商贸有限公司签订对联、口袋等宣传品采购合同,总价30.45万元。2024年1月18日,涿鹿利丰村镇银行支付采购合同款30.45万元,凭证未附销货单及验收单,涿鹿利丰村镇银行亦未办理入库登记程序,无法核实实际到货数量。综合部提供的出库单显示,累计领用手提袋10000个、大小对联共21200幅。
10.2.15一般风险准备计提不足
截至2024年底,涿鹿利丰村镇银行表内风险资产28,608.20万元,按照1.5%应计提一般风险准备429.12万元,账面一般风险准备余额为22.47万元,少计提风险准备金406.65万元。
10.2.16大量资金存放中央银行,偏离“支农支小”定位
截至2024年底,涿鹿利丰村镇银行存放中央银行款项余额28,420.00万元,占资产总额40.97%。
10.2.17个别股东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股东资格不符合监管要求
截至2024年底,涿鹿利丰村镇银行实收资本5000万元,其中康某某250万元,占比5%。根据新乡市纪委监委2019年10月30日信息公开事项,康某某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接受新乡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根据相关规定,康某某已经不具备境内自然人投资入股村镇银行的条件,应当及时更换。
十一、重要事项
11.1收购及出售资产、分立合并事项
报告期内,我行无收购及出售资产、分立合并事项。
11.2重大合同及履行情况
11.2.1重大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无重大担保事项。
11.2.2重大担保:报告期内,无重大担保事项。
11.2.3委托理财:报告期内本行无委托理财事项。
11.2.4其他重大合同(含担保等)及履行情况:报告期内本行各项业务合同履行情况正常,无重大合同纠纷发生。
11.3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聘任河北联华会计师事务所担任本行的报表审计机构。
11.4单位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报告期内受行政机关的处罚情况
无。
11.5其他重要事项
无。
十二、在经济、环境和社会公益事业等方面履行社会责任
12.1经济责任
涿鹿利丰村镇银行贯彻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积极响应国家产业导向,坚持转型发展,充分发挥本地法人机构作用,加大对实体经济投入,提升经济服务水平,切实履行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责任。
12.2金融普惠责任
2024年涿鹿利丰村镇银行在涿鹿县委、县政府、监管部门及发起行、村行管理部的关注、支持和帮助下,在全体同事们的共同努力下,坚持“用心只为您服务”的服务宗旨、坚守“支农、支小、支微”的市场定位、坚定服务信念,自觉维护社会稳定、积极配合国家金融风险化解工作,奋力助推当地经济发展。涿鹿利丰村镇银行坚持主业经营,在服务“三农”信贷产品方面,大胆创新,细分“三农”需求市场。不断优化审批流程,确保持续提高“三农”金融服务质效,为农户提供足够的春耕备耕贷款资金,基本满足不同层次的农户对贷款的需求。
本行始终践行惠民惠农政策。一是免除客户贷款的抵押登记费、评估费、工本费等各项费用,切实降低客户的融资成本;二是存贷款业务及结算环节基本对客户都实行“零”收费,能免尽免。
12.3社会公益服务
涿鹿利丰村镇银行上下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总目标,为涿鹿县社会稳定长治久安添砖加瓦、尽心尽力,加强与县委、县政府的沟通,加强爱心帮扶行为,帮扶贫困家庭,关心爱护弱势群体,积极践行社会责任。
12.4企业文化与精神文明建设
精神文明建设与企业文化同步发展。涿鹿利丰村镇银行持续开展公益性金融知识宣传活动,采取支行阵地宣传、集中讲座宣讲与深入基层相结合的方式,将金融知识宣传服务活动深入到学校、社区、村镇和集市,有针对性的对不同年龄层次和教育背景的社会群体,围绕各阶段宣传主题全面普及各类金融知识。
组织开展了“送金融知识下乡”4场次,“金融知识万里行”4场次,普及金融知识,守住“钱袋子”宣传活动4场次,2024年5月,我行依托“整村授信”工作,在北小庄村、红庙堡村、丁堡村、羊圈村等开展2024年金融知识“五进入”集中教育宣传活动,特别对居家人群、老年人、农业劳作者等信息相对较闭塞的重点人群,以百姓喜闻乐见的方式进行面对面、耐心地宣讲,进一步提升了广大群众的金融安全意识和金融自我保护能力。
宣传方式主要通过拉横幅、发放宣传折页、提供金融咨询等方式围绕电信防诈、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反洗钱、征信保护、存款保险、扫黑除恶等内容进行宣传。面向不同消费者群体有针对性地普及金融知识,面对面将金融知识“送”出去。
活动期间,累计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受众量2000余人次,活动切实推进了社会公众与金融机构的良好互动,帮助辖区金融消费者树立理性投资观念、理性消费观念,引导金融消费者正确使用金融服务,了解自身权益,提高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培育良好金融消费生态环境,让人民群众更加平等、便捷地享有金融基础服务。
十三、财务报告
本行2024年度财务报告经河北联华会计师事务所(普通伙伴)按国内审计准则审计,中国注册会计师刘英民、陈雯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024年度信息披露的报告
一、重要提示
1.1涿鹿利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董事长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本行行长、监事审核,由董事长审批通过了本年度报告。
1.3本报告中除特别说明外,金额币种均为人民币,会计和业务数据为合并数据。
1.4 2024年度按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告已经河北联华会计师事务所(普通伙伴)进行了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1.5 2024年度经营管理全面审计工作由河南精诚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负责,并出具了“精诚审字(2025)第160-3号”专项审计报告。
二、基本情况简介
2.1法定中文名称:涿鹿利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涿鹿利丰村镇银行,法定英文名称:ZhuoLu LiFeng County Bank Limited by Share Ltd。
2.2法定代表人:赵黎明。
2.3注册及办公地址:本行住所:河北省张家口市涿鹿县涿鹿镇轩辕东路。
2.4邮 编:075600。
2.5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2.6年度报告披露方式:涿鹿利丰村镇银行官方网站。
2.7首次注册登记日期:2015年4月24日
2.8首次注册登记地点:张家口市行政审批局
2.9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70033600366X0
2.10营业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2.11客户服务电话:0313-6520006
2.12投诉电话:0313-6520006
2.13分支机构营业场所
序号 | 网点名称 | 地址 | 电话 |
1 | 涿鹿利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 河北省涿鹿县涿鹿镇轩辕东路 | 0313-6520006 |
2 | 涿鹿利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风路支行 | 河北省涿鹿县东风大街金鑫商住楼底铺一楼102、103号 | 0313-6520007 |
3 | 涿鹿利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隆都路支行 | 河北省涿鹿县涿鹿镇隆都路新合作商厦底商 | 0313-6520077 |
4 | 涿鹿利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矾山支行 | 河北省涿鹿县矾山镇政府街底商 | 0313-6520059 |
3.1报告期主要利润指标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2024年 |
营业利润 | -341.29 |
营业外收支净额 | -3 |
利润总额 | -344.29 |
净利润 | -356.13 |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2023年 | 2024年 |
营业收入 | 3404.22 | 3293.13 |
营业支出 | 5720.51 | 3634.42 |
营业外收支净额 | 4.67 | -3 |
利润总额 | -2311.62 | -344.29 |
净利润 | -2311.62 | -356.13 |
总资产 | 70295.4 | 69369.03 |
总负债 | 68764.77 | 67684.26 |
存款余额 | 57934.19 | 61584.46 |
贷款余额 | 35784.23 | 36073.03 |
股东权益 | 1530.63 | 1684.77 |
每股收益(元/股) | -0.46 | -0.07 |
资本利润率(%) | -86.19 | -22.15 |
成本收入比 | 111.32 | 119.64 |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2024年末 | |
核心一级资本 | 1684.77 | |
核心一级资本扣减项 | 8.11 | |
核心一级资本净额 | 1676.66 | |
二级资本 | 0 | |
二级资本扣减项 | 0 | |
二级资本净额 | 0 | |
资本净额 | 2203.68 | |
加权风险资产 | 32533.73 | |
其中:表内加权风险资产 | 29135.22 | |
表外加权风险资产 | 0 | |
操作加权风险资产 | 3398.51 |
单位:%
主要风险指标 | 标准值 | 2024年末 |
资本充足率(%) | ≥8.5 | 6.77 |
一级资本充足率(%) | 不考核第三档银行 | 5.15 |
贷款拨备率(%) | ≥2.5 | 11.2 |
拨备覆盖率(%) | ≧150 | 115 |
不良资产率(%) | ≤4 | 8.23 |
不良贷款率(%) | ≤5 | 9.74 |
存贷比例(%) | 不考核第三档银行 | 58.57 |
资产流动性比例(%) | ≧25 | 223.57 |
单一客户贷款集中度(%) | ≤10 | 17.89 |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2024年末 |
上年年末余额 | -3514.30 |
加:年初未分配利润调整数 | 0 |
其中:会计政策变更 | 0 |
前期差错更正 | 510.27 |
其他调整因素 | 0 |
本年年初余额 | 0 |
本年增加额 | 0 |
其中:本年净利润转入 | -356.13 |
其他增加 | 0 |
本年减少数 | 0 |
本年年末余额 | -3360.16 |
3.6.1.财务核算与报表编制:严格遵循国家会计准则与银行财务制度,严谨处理每一笔账务,确保财务数据的准确性与及时性。
3.6.2.预算管理与成本控制:科学编制年度财务预算,综合考虑历史数据和业务发展规划,合理规划收入与支出预算。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建立动态监控机制,定期分析预算执行差异,及时调整策略,有效控制成本费用增长。
3.6.3.为确保财务管理落实到位,财务工作有序开展,规范财务核算行为,努力抓好开源节流,强化费用管理。
3.6.4.遵照发起行考核指标,结合我行实际,对资金拓展与信贷业务进行具体规划,致力于将本行建设成为资本充足、治理健全、内控严密、运营安全、发展健康、效益良好的银行业金融机构。
四、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4.1报告期内股本总额变动及结构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总股本总额为5000万股,本行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结构情况表:
单位:万股、%
项目 | 2023年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2024年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境内法人股 | 4080 | 81.6 | 4080 | 81.6 |
社会自然人股 | 920 | 18.4 | 920 | 18.4 |
合计 | 5000 | 100 | 5000 | 100 |
4.2.1股东总数
报告期末,本行股东总数为11户,法人股东5户,自然人股东6户。
4.2.2前十大股东情况(单位:万股、%)
序号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年末持股总额 | 持股比例 | 股权状态 |
1 | 河南伊川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法人股 | 2550 | 51 | 冻结 |
2 | 涿鹿华达生物热电有限公司 | 法人股 | 450 | 9 | 冻结 |
3 | 河北达辰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法人股 | 430 | 8.6 | 冻结 |
4 | 河北旷世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法人股 | 400 | 8 | 冻结 |
5 | 郭华 | 自然人股 | 400 | 8 | 冻结 |
6 | 河北龙王帽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 法人股 | 250 | 5 | 正常 |
7 | 康凤利 | 自然人股 | 250 | 5 | 冻结 |
8 | 吴万瑞 | 自然人股 | 150 | 3 | 正常 |
9 | 刘鸿钦 | 自然人股 | 100 | 2 | 冻结 |
10 | 白朝阳 | 自然人股 | 10 | 0.2 | 正常 |
根据《涿鹿利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有关规定,董事长由股东会依据出资比例高者的提名选举产生,2020年7月16日由最大股东(按出资额)提名,由赵黎明同志担任本行董事长;2020年8月14日股东以书面表决的形式通过了《关于审议涿鹿利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变更董事长的议案》,2020年9月2日本行按行政许可事项规定程序向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张家口监管分局报送了《涿鹿利丰村镇银行关于拟任赵黎明董事、董事长任职资格审核的请示》(涿利银发〔2020〕040号),并在其代为履职期间内做好董事长任职资格申报工作。2020年10月19日取得《张家口银保监分局关于核准赵黎明任职资格的批复》(张银保监复〔2020〕160号),任职至今。
2024年6月21日经伊川农商银行提名,由张永清、田忠峰、王亚南同志担任本行董事,2024年6月30日股东大会以书面表决的形式通过了《涿鹿利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2024年9月24日经伊川农商银行提名常方圆同志担任本行董事,2024年10月10日股东大会以书面表决的形式通过了《涿鹿利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2024年10月30日本行按行政许可事项规定程序向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张家口监管分局报送了《关于张永清董事任职资格的请示》(涿利银发〔2024〕051号)、《关于田忠峰董事任职资格的请示》(涿利银发〔2024〕055号)、《关于王亚南董事任职资格的请示》(涿利银发〔2024〕056号)、《关于常方圆董事任职资格的请示》(涿利银发〔2024〕057号)。2024年9月29日取得《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张家口监管分局关于张永清涿鹿利丰村镇银行董事任职资格的批复》(张金复〔2024〕66号),任职至今;2024年11月26日取得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张家口监管分局关于田忠峰涿鹿利丰村镇银行董事任职资格的批复》(张金复〔2024〕83号)、《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张家口监管分局关于常方圆涿鹿利丰村镇银行董事任职资格的批复》(张金复〔2024〕84号)、《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张家口监管分局关于王亚南涿鹿利丰村镇银行董事任职资格的批复》(张金复〔2024〕85号),任职至今。
4.2.4关联交易情况
本行的关联交易主要为本行内部人的近亲属所办理的授信业务。在处理关联交易业务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本行的贷款程序和规定操作,授信金额、期限、利率及其他要求未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符合诚信、公允原则,一般关联交易按照本行内部授权程序审查或审批,并报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备案;重大关联交易由支行(营业部)提交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查并投票表决,同时将结果报董事长,在通过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报告监事,同时向属地银行业监督部门报备。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全行关联方表内外授信余额0万元,共0笔,占资本净额比例0%。
(一)主要亲属一般关联交易情况:无。
(二)法人股东关联交易情况:无。
(三)自然人股东关联交易情况:无。
(四)其他组织关联交易情况:无。
五、风险管理数据
5.1资本充足率情况
5.1.1主要监管指标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4年末 | 监管要求 |
资本充足率 | 6.77 | ≥8.5 |
资产流动性比例 | 223.57 | ≥223.57 |
不良贷款率 | 9.74 | ≤4 |
拨备覆盖率(%) | 115 | ≥150 |
成本收入比率 | 119.64 | ≤35 |
贷款拨备率 | 11.2 | ≥2.5 |
单位:万元、%
行业种类 | 2024年末余额 | 占贷款总额比例 |
农、林、牧、渔业 | 21129.9 | 58.58 |
其他类 | 14943.13 | 41.42 |
合计 | 36073.03 | 100 |
单位:万元、%
序号 | 客户名称 | 2024贷款余额 | 占资本净额比例 |
1 | 唐树梅 | 300 | 17.89 |
2 | 司晓昱 | 250 | 14.91 |
3 | 李金龙 | 235 | 14.02 |
4 | 孙小宁 | 230 | 13.72 |
5 | 孙子奇 | 230 | 13.72 |
6 | 涿鹿县海利赉矿业有限公司 | 230 | 13.72 |
7 | 侯建军 | 200 | 11.93 |
8 | 涿鹿中华大酒店有限公司 | 200 | 11.93 |
9 | 涿鹿县涿源新型建材厂 | 200 | 11.93 |
10 | 孙卫新 | 200 | 11.93 |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年年末余额 | 2024年年末余额 |
正常 | 30323.12 | 28945.83 |
关注 | 1446 | 3613.77 |
次级 | 90 | 0 |
可疑 | 330 | 140 |
损失 | 3595.11 | 3373.43 |
贷款合计 | 35784.23 | 36073.03 |
单位:万元
项目 | 期初数 | 期末数 |
贷款损失准备 | 4563.24 | 4040.45 |
5.1.7不良贷款
2024年年末不良贷款余额为3513.43万元,较年初下降501.66万元;不良贷款率9.74%,较年初下降1.48个百分点。
5.1.8主要表外项目情况:无。
六、本行面临的各类风险及风险管理情况
6.1信用风险对策
针对贷款以外的其他资产制定《涿鹿利丰村镇银行非信贷类资产管理办法》,对各项资产进行分类管理,包含信用风险的管理政策、流程及实施措施。按照资产暂行办法要求,定期对我行信贷资产业务进行风险排查,梳理各类风险点,及时做好记录并加大关注力度。
6.1.1基本情况
截至12月末,我行各项贷款余额36073.03万元,较年初增加288.8万元,升幅0.81%。其中短期贷款19351.74万元,中长期贷款16721.29万元,分别较年初增加-338.51万元、627.31万元。按五级分类口径统计,正常类贷款28945.83万元,关注类贷款3613.77万元,不良贷款余额3513.43万元。
6.1.2贷款集中度情况
按照市场定位,我行信贷投向主要集中在农户和个体工商户,行业集中在农林牧渔业及批发零售业。
截至12月末,涉农贷款余额2788.03万元,994户,占各项贷款的100%;各项存量贷款1043户,户均贷款为34.59万元,最大单家非同业单一客户贷款集中度17.89%。
6.1.3风险分析
截至12月末,不良贷款余额3513.43万元,较年初下降501.68万元,不良贷款率9.74%,较年初下降1.48%,全行不良贷款风险可控。
6.1.4不良贷款形成的原因
主要是近几年受经济下行的影响,经济的不景气直接导致了县域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户经营出现困难,全县经济处于下滑状态,贷户经营收入减少,甚至无法持续经营,收入来源紧缩,资金周转不灵,进而无法及时归还贷款。信贷队伍建设方面存在一定的不足,对信贷制度吃不透,未能及时发现贷款风险及预警,员工在信贷业务的认知和风控方面存在不足,致使贷款风险,我行成立时间较短,在信贷队伍建设方面存在一定的不足,所招录员工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较少,尤其是有银行信贷从业经验的人员更少,员工在信贷业务的认知和风控方面存在不足,缺乏高素质的专业人才。
6.2流动性风险对策
截至2024年年末,我行流动性风险的基本情况如下:
6.2.1流动性比例223.57%,存贷款比例58.57%,均达到监管要求。
6.2.2截至12月末,贷款损失准备4040.45万元,不良贷款余额3513.43万元,拨备覆盖率115%,均达到监管要求。
6.2.3资产利润率-0.51%,不达标;资本利润率-22.15%,不达标。
未达标主要原因:截止2024年末,我行净利润为-356.13万元,导致资产利润率、资本利润率不达标,均为负增长。
6.2.4资本充足率6.77%,不达标。
针对流动性风险,计划采取以下措施进行进一步监测、化解:所有流动性指标均高于目标值,流动性风险可控。我行在控制流动性方面与发起行和兄弟行签订了流行性互助协议。2024年12月末流动性比例223.57%。从流动性指标分析,我行90日内到期累计缺口均为正数,资产负债匹配较为合理,自有资金较为充足,存贷比为58.57%,流动性状况良好。一旦遇到突发事件可以有效的按照我行流动性风险预警方案保障正常运营,杜绝流动性事件的发生。
6.2.4.1做好资产负债业务规划。全行业务较为单一,主要以存、贷款为主,目前做好资金统筹规划,制定合理的资产负债结构。一方面加大存款营销力度,通过丰富金融产品、优化存款结构,提升存款稳定度;另一方面加强贷款产品营销,主动为商户、农户做好信贷服务,践行支农支小、普惠金融的社会责任,努力实现资金营运的安全性、流动性和效益性的协调统一。
6.2.4.2做好压力测试,建立应急预案机制。一是做好日常监管指标的测算,通过多指标压力测试评价不同压力程度下的流动性水平,合理预测未来现金流缺口的变化。二是完善流动性风险应急计划,完善流动性应急预案。
6.2.4.3合理利用市场融资。提升资产效率,搭配支农再贷款,全力做好当地金融支持与服务工作。
6.3利率风险对策
利率风险是指银行的财务状况在利率出现不利的波动时面对的风险。我行均按照人民银行利率执行,存贷规模配比合理,资产状况良好,目前我行不存在利率风险。
6.4操作风险对策
6.4.1操作风险存在于日常经营的各个方面,就我行而言,涵盖内容包括会计、财务、信贷、支付结算、员工行为、分级授权等各个方面。针对这些方面,我行一是不断地夯实制度基础,2024年度共梳理完善内控、风险、合规等制度84项。二是加强员工培训力度,年度共举行各类培训8次,培训覆盖面达到100%。三是强化内部业务规章与内部审计,提升制度执行力。
6.4.2强化资本规划与全面预算管理的衔接机制,将规划目标要求逐项分解落实到年度经营管理中,通过全面预算管理来引导、调控、约束资产负债及财务资源的配置,实现资本配置最优化、费用效率最大化,并确保年度资本管理目标的实现。截止2024年12月末,我行资本充足率为6.77%,不符合监管要求。
6.5声誉风险对策
6.5.1本行持续做好金融服务工作,有效维护金融消费者权益,2021年已按照有关监管制度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一是建立健全了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体系,修订了消保相关制度6项《涿鹿利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实施办法》、《涿鹿利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消费者权益保护指导意见》、《涿鹿利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考核实施办法》、《涿鹿利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涿鹿利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消费者权益保护审查管理方法》、《涿鹿利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消费者权益保护应急演练》;二是疏通了金融消费者投诉渠道,明确了金融消费者投诉处理工作流程,营业部及各支行在醒目位置公示了投诉电话和悬挂意见簿,并做到积极、妥善、快速的处理投诉或建议,并及时向金融消费者反馈处理结果;三是根据《涿鹿利丰村镇银行负面舆情处置应急预案》、《涿鹿利丰村镇银行声誉风险应急预案》、《涿鹿利丰村镇银行预防突发性挤兑(舆情)风险演练方案》、《涿鹿利丰村镇银行流动性应急预案》,制定舆情处置应急预案,成立“1+X”舆情工作领导专班,董事长任组长,行长为副组长,全体员工为成员。进一步加强舆情监测与引导,发现可能引起本行声誉风险的重要负面舆情,及时应对妥善处理,并及时向上级监管部门汇报。
6.5.2截止2024年末,我行未出现与金融消费者保护相关的重大突发事件和重大负面舆情,未发生违反消保相关法律法规行为,无虚假宣传、误导或欺骗消费者引发大规模投诉或群体性事件的情况,未发生个人金融信息泄露情况,无造成严重社会影响事件,全年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初见成效。
6.5.3本行制定了《涿鹿利丰村镇银行负面舆情处置应急预案》、《涿鹿利丰村镇银行流动性应急预案》,通过建立良好的风险管理体系、规范创新产品和服务,维持员工和客户的忠诚度、加强设施建设和企业宣传投入,创造有利环境,有效维护本行声誉,促进各项业务可持续发展。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层人员和员工情况
7.1董事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现任职单位 | 报告期内任职时间 |
1 | 赵黎明 | 男 | 涿鹿利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
2 | 张永清 | 男 | 涿鹿利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024年9月29日-2024年12月31日 |
3 | 田忠峰 | 男 | 伊川农商银行村镇银行管理部 | 2024年11月26日-2024年12月31日 |
4 | 常方圆 | 女 | 涿鹿利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024年11月26日-2024年12月31日 |
5 | 王亚南 | 女 | 伊川农商银行村镇银行管理部 | 2024年11月26日-2024年12月31日 |
独立董事工作情况:无。
7.2监事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单位 | 报告期内任职时间 |
1 | 崔婧 | 女 | 伊川农村商业银行村镇银行管理部 | 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
2 | 武焕芳 | 女 | 涿鹿利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
7.3高级管理层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职务 | 报告期内任职时间 |
1 | 张永清 | 男 | 涿鹿利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长 | 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
7.3.1行长:涿鹿利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长张永清于2020年10月19日取得《张家口银保监分局关于核准张永清任职资格的批复》(张银保监复〔2020〕161号)文件,正式履职至今。
7.3.2监事:涿鹿利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武焕芳于2021年3月经河南伊川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提名任命,并于2021年6月21日经第二届股东大会第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涿鹿利丰村镇银行关于选举更换监事》的议案,任职至今。
7.4员工情况
2024年末有员工68人,其中职员66人;按学历情况划分:研究生学历1人、本科学历54人、专科学历13人。
八、公司治理结构
8.1机构设置情况
8.1.1股东会
本行制定了《涿鹿利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严格按照《公司法》及有关法规召集、召开股东会,实行律师见证制度,保证了股东依法行使权力。
8.1.2董事会
本行已设董事会,设立董事5名。
8.1.3监事会
本行已设监事会,设立监事2名。
8.1.4高级管理层
本行高级管理层由1名行长组成。经营管理层严格执行股东会、董事长决议,认真执行年度预算,但未全面完成年度经营目标。
8.1.5总行部门设置
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并结合本行实际,总行机关设置5个部室:综合管理部、财务管理部、风险管理部、信息科技部、业务发展部;设立了5个委员会:“三农”与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尽职尽责,规范运作,为董事长、监事和经营班子决策提供了有效支持。
8.1.6分支机构设置
涿鹿利丰村镇银行设立总行营业部1个,下辖3个支行,其中,城区支行2个,分别为东风路支行、隆都路支行;乡镇支行1个为矾山支行。
8.2 2024年股东会召开情况
根据《公司法》、《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及本行《章程》规定,2024年6月30日,涿鹿利丰村镇银行董事长提请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3年度行长室工作报告》等15项涉及发展战略、经营管理的议案;2024年10月10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涿鹿利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董事》1项议案。董事长依法、公正、合理地安排股东会的议程和议案,确保股东会能够对每个议案进行充分的讨论,股东会决议均已得到执行或实施。
8.3 2024年董事会工作情况
2024年,董事会严格按照本行章程和监管规定要求,持续强化工作职能建设,依法合规科学决策,较好完成了既定的工作计划。
8.3.1充分发挥治理決策作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本行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规定,在股东大会授权下,有效发挥决策监督职能,维护全体股东和本行整体利益。2024年董事会共召开董事会会议9次,审议并通过了《2023年度消保信息披露报告及2024年消保工作计划》、《涿鹿利丰村镇银行科技信息部年度工作报告及工作计划》等28项议案并形成决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律法规、本行章程的相关要求。
8.3.2加强对重点领域风险的监督和管理。严格贷款“三查”,优化信贷结构,做小做散业务;加强日常资金监测,完善应急预案;健全内控制度,加强员工培训,强化信息科技管理;关注利率变动,合理定价产品;建立合规管理体系,加强监管政策研究,强化内部审计监督;加强舆情监测,提升服务质量,维护良好声誉。
8.3.3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024年董事会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和本行章程规定,秉承“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信息披露原则,及时委托外部审计机构对本行资产、负债以及财务报表等进行了年度审计,并在本行营业部对外进行披露,以确保股东对本行经营的决策权和知情权。
8.3.4为规范股权管理,控制关联交易风险,根据《涿鹿利丰村镇银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及时向股权托管机构、张家口金融监管分局、发起行村镇银行管理部上报股权冻结通知书等文件。
8.3.5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2024年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严格落实《议事规则》,组织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落实了整改,对违规人员按规定进行处罚。
8.3.6履行薪酬委员会工作职责。2024年我行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政策和《涿鹿利丰村镇银行绩效考核办法》,考核对员工绩效工资,全面覆盖、足额缴纳国家规定的各类社会保险。2024年我行继续对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采取年度经营目标综合考核办法,我行高级管理人员岗位工资、绩效工资比例及绩效工资三年延期发放办法符合监管部门相关规定。考核办法实施以来,从实际效果看,按照经营状况和个人工作业绩进行的综合考核基本达到了预期效果,相关薪酬考核方案切合我行经营实际,对我行的各项业务发展起到激励和促进作用。
8.3.7履行三农和小微企业服务委员会工作职责。2024年面对后疫情时代和经济情况持续下滑的双重压力下,本行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加大金融支持稳企业、保就业力度。坚守支农支小服务定位,将贷款主要投向农户、小微企业及居民,大力支持区域内实体经济。坚持普惠金融理念,完善三农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机制,持续提升服务的特色化、专业化、精细化水平,不断增强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8.3.8为进一步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全面深刻地认识和把握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重要性,坚定不移地把党的领导落实到社会基层组织的方方面面,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和社会号召力,加强对党章党规党纪、党的二十大等重要会议精神的学习。
8.4 2024年监事会工作情况
2024年,监事会通过定期召开会议、列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听取高级管理层工作报告和相关部门的专题汇报、审阅相关文件等方式,对本行的经营状况、财务活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了检查和监督。全年共召开会议4次,审议并通过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涿鹿利丰村镇银行2023年度内部审计项目情况报告》等10项议案。
8.4.1履职监督工作方面。一是做好履职评价工作。认真完成对董事和高级管理层的2024年度的履职评价工作,审阅了监事履职评价结果报告、董事会年度工作报告、高级管理层年度工作报告等,全方位做好本行各项工作完成情况的监督。在监督依法经营方面,认为本行能够依法合规经营,不断加强管理,内控机制不断完善,经营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和本行章程的有关规定,保持了质量、效益和规模协调发展的势头。本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层能够按照本行章程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忠实、勤勉、认真地履行职责,未发现存在违法行为和损害本行及股东利益的行为。二是做好对执行股东大会决议的监督。2024年本行共召开2次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16项议案,根据《公司法》和本行章程有关规定,监事会成员出席了会议,对本行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报告和提案没有异议,对股东大会的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本行董事会能够认真履行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
8.4.2财务监督工作方面。监事会主要审议了本行年度利润分配、财务决算和预算、利润分配以及年度财务工作报告等,认为本行年度财务工作报告真实、全面反映了本行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积极协助配合村镇银行管理部做好年度审计检查工作。本行聘请的外部审计会计师事务所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8.4.3内控监督工作方面。一是按季度审阅经营层工作报告和内部审计报告,对存在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二是进一步加强对本行业务、尤其是新业务、新产品的管理制度、操作流程、关键风险环节等内部控制情况的监督;三是加强对本行关联交易业务、员工行为以及制度执行等情况的监督,认为本行能严格遵循有关规章、规定,未发现本行内部控制机制和内部控制制度在完整性、合理性方面存在重大缺陷,未发现有内幕交易和损害股东及本行利益的情形。
8.4.4信息披露实施方面。报告期内,本行能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依法就公司治理、经营情况、财务指标等对外进行披露。未发现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8.5薪酬管理情况
8.5.1薪酬管理架构及决策程序。
本行成立薪酬管理委员会,薪酬管理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行长、部室负责人组成。薪酬管理委员会设主任一名,由本行董事长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副主任一名,由本行行长担任。
主任的主要职责:提议和召集主持薪酬管理委员会会议,签发会议决议;领导薪酬管理委员会,确保委员会有效运作,所讨论的每项议案都有清晰明确的结论;确定薪酬管理委员会会议的议程等事项;本议事规则规定的其他职权。
成员的主要职责:按时出席薪酬管理委员会会议,就会议讨论事项发表意见,并行使表决权;提出薪酬管理委员会会议讨论的议题和议案;为履行职责可列席或旁听本行有关会议和进行调查研究,获得所需的报告、文件和相关资料;熟悉与其职责相关的本行经营管理状况、业务活动和发展情况,确保其履行职责的能力。
薪酬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负责审议全行薪酬管理制度和政策,并对薪酬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拟定除董、监、高以外全体员工的薪酬方案,向董事长提出薪酬方案的建议,并监督方案的实施。本行董事长授权的其他事宜。
8.5.2年度薪酬总量、受益人及薪酬结构分布。
2024年,本行薪酬总额841.73万元。按照激励和约束相结合的原则,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与成本效益相结合的原则,将薪酬总额分为固定薪酬和浮动薪酬总额两部分,加大绩效考核力度,固定薪酬总额根据核定人数,参照同业水平进行分配,保持相对稳定,体现保障功能。浮动薪酬总额由整体经营业绩决定,实行增效增资、减效减资,以绩效资金的形式进行分配,体现激励功能。本行结合实际情况,根据岗位不同,完善各项考核指标,优化绩效分配机制,基本形成了以价值为导向的绩效薪酬考核体系。
2024年,本行薪酬分配遵循以下原则:一是按劳取酬原则。员工的薪酬与其工作质量、工作数量、岗位责任等紧密挂钩。二是基本保障原则。保障员工的基本收入,即保证职工的基本生活的工资部分(扣除社保及公积金后),按月足额发放。三是绩效挂钩原则。员工的绩效工资与其为单位创造的效益、经营业绩等紧密挂钩。
8.5.3薪酬与业绩衡量、风险调整的标准。
2024年我行薪酬未进行过调整及增幅。
8.5.4薪酬延期支付和非现金薪酬情况,包括因故扣回的情况。
董事长、监事长及高级管理层的薪酬延期支付情况:本行高级管理层按其绩效薪酬的60%进行延期支付,按4:3:3的比例分三年支付,具体参照《关于村镇银行2024年绩效考核方案的通知》(伊农商村〔2024〕4号)规定执行。
2024年无非现金薪酬情况,无因故扣回情况。
8.5.5董事长、高级管理层和对银行风险有重要影响岗位上的员工的具体薪酬信息。
董事长的薪酬标准为43万元,行长的薪酬标准为38.7万元,其薪酬的70%为绩效薪酬,以考核时间节点对应得分结果,按月计发,按年通算,通算差异按照“多退少补”原则进行账务处理。绩效薪酬的40%计入延期支付,按4:3:3的比例分三年支付,具体参照《利丰村镇银行高管薪酬管理办法》(暂行)规定执行。
对银行风险有重要影响岗位上的员工的薪酬总额按照《涿鹿利丰村镇银行2024年绩效考核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8.5.6年度薪酬方案制定、备案及经济、风险和社会责任指标完成考核情况。
本行2024年印发了《涿鹿利丰村镇银行2024年度绩效考核办法》,且均抄送了属地监管部门、村镇银行管理部进行备案。月度预发绩效50%,按季考核,绩效工资从发展质量类指标、服务国家发展目标和实体经济指标、风险防控类指标及经营效益类指标进行考核;客户经理薪酬包括:基本薪酬及绩效薪酬组成,额外设立业务计价制;运营主管、大堂经理、柜员绩效工资原则由支行对本机构柜员考核,考核内容不限于从存款完成情况、产品营销完成情况、服务质效及业务差错情况等方面考核。
8.5.7超出原定薪酬方案的例外情况,包括影响因素,以及薪酬变动的结构、形式、数量和受益对象等。
2024年本行无超出原定薪酬方案的例外情况,包括影响因素,以及薪酬变动的结构、形式、数量和受益对象等。
九、资本管理计划
(一)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我行制定了2024年至2026年三年资本规划,业务经营一直坚持内生积累为主、外源补充为辅的原则,多渠道、多方式筹措资本来源,努力保持资本水平充足。
(二)强化资本规划与全面预算管理的衔接机制,将规划目标要求逐项分解落实到年度经营管理中,通过全面预算管理来引导、调控、约束资产负债及财务资源的配置,实现资本配置最优化、费用效率最大化,并确保年度资本管理目标的实现。
(三)我行梳理并制定了《涿鹿利丰村镇银行负面舆情处置应急预案》、《涿鹿利丰村镇银行声誉风险应急预案》、《涿鹿利丰村镇银行流动性应急预案》等多个应急管理机制,并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每年进行流动性压力测试,对测试结果进行分析,对存在的问题积极研讨,并制定相对应的措施。
十、全面审计情况
10.1审计开展情况
本行2024年度经营管理全面审计工作由河南精诚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负责,并出具了“精诚审字(2025)第160-3号”专项审计报告。
10.2审计发现的问题
10.2.1贷前调查收集财务资料不规范
2024年12月26日,涿鹿利丰村镇银行向张家口益利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发放流动资金贷款190.00万元,贷款档案中收集的不动产权证书、身份证复印件,未加盖“该复印件与原件核对相符”印章且无核对人签名;企业财务报表未经审计,无制表人、负责人签字。
涿鹿利丰村镇银行向涿鹿县聚源新型建材有限责任公司授信160.00万元,授信期限为2023年1月17日至2026年1月15日,贷款档案中企业财务报表未经审计,无制表人、负责人签字。
10.2.2按规定收集贷前调查客户收入证明资料
经审计,涿鹿利丰村镇银行部分贷款调查资料,未取得银行流水、合同、资质证书等客户收入证明资料。如:2023年10月26日向高春发放贷款25.00万元,贷款用途为购进铝材,调查报告中介绍了借款人的收入来源及经营情况,未取得加工厂的营业执照、经营合同等证明资料;2024年10月12日向孙小宁授信230.00万元个人经营贷款,授信调查报告中介绍了借款人的主要收入来源为经营网吧,未取得营业执照、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公安网络安全许可证及银行流水等证明资料;2024年7月29日向陈世云授信85.00万元个人经营贷款,授信调查报告中介绍了借款人从事服装鞋帽批发零售,未取得营业执照、银行流水、进销单据等证明资料,无法确认客户还款能力。
10.2.3客户财务状况审核不严
2022年11月18日向涿鹿惠景苑苗木专业合作社授信200.00万元。2022年11月4日查询的征信报告显示,截至2022年9月客户共有2笔存量贷款,总额430.00万元,分别为:建设银行涿鹿支行贷款余额230.00万元、涿鹿利丰村镇银行贷款余额200.00万元。贷款档案中收集的客户资产负债表2022年9月借款金额为200.00万元,财务报表借款总额与征信报告不符。
2023年3月14日向涿鹿县深富运输有限公司发放贷款200.00万元。贷款档案中收集客户的2020年、2021年、2022年资产负债表固定资产原值、账面价值均为40.00万元,连续3年未计提折旧。
2024年12月18日向涿鹿百慕科贸有限公司发放贷款130.00万元。贷款档案中收集的财务报表显示:2021-2022年均盈利并缴纳所得税,2023年营业利润50.35万元,所得税费用金额为0元,财务报表数据真实性存疑。
10.2.4部分信贷业务审批不规范
2024年12月16日,涿鹿利丰村镇银行向司晓昱发放个人经营贷款250.00万元。该笔贷款贷审会《个人信贷业务内部运作表》审批时间为2024年12月13日;《最高额个人借款合同借款申请书》借款人、客户经理意见、部门负责人意见、风险审查意见、行长审批意见签署时间为2024年12月11日,早于贷审会审批时间。
2024年9月13日,涿鹿利丰村镇银行向涿鹿广义兔业专业合作社授信发放流动资金贷款200.00万元,该笔贷款贷审会《企业信贷业务内部运作表》审批时间为2024年9月13日;《最高额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申请书》借款人、客户经理意见、部门负责人意见、风险审查意见、行长审批意见签署时间为2024年8月8日,早于贷审会审批时间。
10.2.5向不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办理无还本续贷
2023年5月30日,涿鹿利丰村镇银行向张文杰发放贷款30.00万元,用于归还借据号为202203280210021的贷款;该笔贷款2024年5月29日到期后未归还,截至2024年12月31日,五级分类为可疑类。张文杰2023年5月25日征信报告显示存在2笔不良贷款记录,不符合涿鹿利丰村镇银行办理无还本续贷要求,具体为:(1)在消费金融公司“GP”2019年7月12日办理其他个人消费贷款2.30万元,截至征信查询日余额为23,000.00元,账户状态为呆账;(2)在商业银行“TQ”2020年5月23日办理其他个人消费贷款0.94万元,逾期总额为0.62万元,五级分类为损失。
10.2.6续贷贷款放款后,部分客户未及时归还原贷款
2024年,涿鹿利丰银行存在向已逾期借款人发放新贷款,客户未及时结清原贷款的情况,存在信贷资金风险。胡晓博2024年10月25日贷款10.00万元,实际于2024年10月31日结清2023年贷款本金10.00万元(贷款到期日为2024年10月26日);李大伟2024年8月28日贷款30.00万元,实际于2024年9月1日结清2023年贷款本金30.00万元(贷款到期日为2024年7月26日);李洋2024年4月25日贷款30.00万元,实际于2024年4月26日结清2023年贷款本金30.00万元(贷款到期日为2024年4月9日);乔俊峰2024年8月28日贷款30.00万元,实际于2024年10月19日结清2023年贷款本金30.00万元(贷款到期日为2024年7月26日);任军2024年4月3日贷款30.00万元,实际于2024年4月8日结清2023年贷款本金30.00万元(贷款到期日为2024年3月23日);王鹏飞2024年4月3日贷款30.00万元,实际于2024年4月7日结清2023年贷款本金(贷款到期日为2024年3月23日)。
10.2.7部分借新还旧贷款五级分类不准确
经审计,涿鹿利丰村镇银行部分借新还旧贷款五级分类不准确,借款人旧贷款逾期,五级分类已经为次级或可疑,通过借新还旧归还原贷款,涿鹿利丰银行贷款台账中将新贷款五级分类划分为正常。如:陈国强2023年5月30日借款30.00万元,借据号为“202305300210016”,到期日2024年5月29日,到期后未归还;2024年8月30日客户新借贷款30.00万元,用于归还上笔贷款本金,此时原贷款已逾期92天,属于次级类贷款,新贷款放款后至2024年12月31日,五级分类为正常。陈钟阳2021年8月26日借款35.00万元,借据号为“202108260210001”,到期日2023年8月25日,到期后未归还;2024年12月27日客户新借贷款43.00万元,用于归还上笔贷款本金,此时原贷款已逾期490天,属于损失类贷款,新贷款放款后至2024年12月31日,五级分类为正常。张喆2020年7月17日借款50.00万元,借据号为“202007170210007”,到期日2023年6月30日,到期后未归还;2024年12月3日新借贷款48.00万元,用于归还上笔贷款本金,此时原贷款已逾期522天,属于损失类贷款,新贷款放款后至2024年12月31日,五级分类为正常。
10.2.8年末集中发放贷款,优化业绩指标
涿鹿利丰村镇银行2024年度共发放贷款760笔,总额24,900.90万元。其中:2024年12月25-27日共发放贷款47笔,贷款期限为3个月至1年,总额2,287.90万元,占全年新增贷款总额9.19%;其中9笔贷款金额为5000元及以下。经查询2025年还本记录,47笔贷款中的39笔,合计1,842.90万元贷款于2025年1月2-10日期间提前结清(含9笔小额贷款)。
10.2.9抵债资产未及时过户
2024年7月,涿鹿利丰村镇银行取得的4处抵债房产入账价值合计190.53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尚未办理过户手续。
10.2.10抵债资产管理不规范
经核实,涿鹿县府庭花园小区、明基新城小区2处抵债住宅,涿鹿利丰村镇银行未取得房产钥匙,由原产权人占有并无偿使用。
10.2.11持有超过2年的抵债资产未计提减值准备
2022年12月29日取得涿鹿县光明街1处抵债商铺,入账金额216.90万元,涿鹿利丰村镇银行于2024年11月与个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租赁到期日为2025年11月30日。该处抵债资产已持有超过2年,账面未计提减值准备,按照“次级类”资产应计提未计提30%减值准备65.07万元。
10.2.12跨期列支费用
2024年5月7日,涿鹿利丰村镇银行支付2023年度下半年的存款保险保费23.37万元,支付时挂账其他应收款科目;2024年11月5日,将该笔费用于计入2024年度业务及管理费用。
10.2.13采购发票信息与合同约定不符
涿鹿利丰村镇银行2024年度共支出宣传费8笔,总额76.42万元,合同显示主要为采购对联、手提袋、卫生纸、炒锅、电磁炉等,记账凭证显示,供货单位开具发票采购内容均为“宣传费”,与合同约定供货内容不一致。
10.2.14大额采购未办理入库登记手续
2024年1月1日,涿鹿利丰村镇银行与邯郸泉邺商贸有限公司签订对联、口袋等宣传品采购合同,总价30.45万元。2024年1月18日,涿鹿利丰村镇银行支付采购合同款30.45万元,凭证未附销货单及验收单,涿鹿利丰村镇银行亦未办理入库登记程序,无法核实实际到货数量。综合部提供的出库单显示,累计领用手提袋10000个、大小对联共21200幅。
10.2.15一般风险准备计提不足
截至2024年底,涿鹿利丰村镇银行表内风险资产28,608.20万元,按照1.5%应计提一般风险准备429.12万元,账面一般风险准备余额为22.47万元,少计提风险准备金406.65万元。
10.2.16大量资金存放中央银行,偏离“支农支小”定位
截至2024年底,涿鹿利丰村镇银行存放中央银行款项余额28,420.00万元,占资产总额40.97%。
10.2.17个别股东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股东资格不符合监管要求
截至2024年底,涿鹿利丰村镇银行实收资本5000万元,其中康某某250万元,占比5%。根据新乡市纪委监委2019年10月30日信息公开事项,康某某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接受新乡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根据相关规定,康某某已经不具备境内自然人投资入股村镇银行的条件,应当及时更换。
十一、重要事项
11.1收购及出售资产、分立合并事项
报告期内,我行无收购及出售资产、分立合并事项。
11.2重大合同及履行情况
11.2.1重大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无重大担保事项。
11.2.2重大担保:报告期内,无重大担保事项。
11.2.3委托理财:报告期内本行无委托理财事项。
11.2.4其他重大合同(含担保等)及履行情况:报告期内本行各项业务合同履行情况正常,无重大合同纠纷发生。
11.3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聘任河北联华会计师事务所担任本行的报表审计机构。
11.4单位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报告期内受行政机关的处罚情况
无。
11.5其他重要事项
无。
十二、在经济、环境和社会公益事业等方面履行社会责任
12.1经济责任
涿鹿利丰村镇银行贯彻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积极响应国家产业导向,坚持转型发展,充分发挥本地法人机构作用,加大对实体经济投入,提升经济服务水平,切实履行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责任。
12.2金融普惠责任
2024年涿鹿利丰村镇银行在涿鹿县委、县政府、监管部门及发起行、村行管理部的关注、支持和帮助下,在全体同事们的共同努力下,坚持“用心只为您服务”的服务宗旨、坚守“支农、支小、支微”的市场定位、坚定服务信念,自觉维护社会稳定、积极配合国家金融风险化解工作,奋力助推当地经济发展。涿鹿利丰村镇银行坚持主业经营,在服务“三农”信贷产品方面,大胆创新,细分“三农”需求市场。不断优化审批流程,确保持续提高“三农”金融服务质效,为农户提供足够的春耕备耕贷款资金,基本满足不同层次的农户对贷款的需求。
本行始终践行惠民惠农政策。一是免除客户贷款的抵押登记费、评估费、工本费等各项费用,切实降低客户的融资成本;二是存贷款业务及结算环节基本对客户都实行“零”收费,能免尽免。
12.3社会公益服务
涿鹿利丰村镇银行上下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总目标,为涿鹿县社会稳定长治久安添砖加瓦、尽心尽力,加强与县委、县政府的沟通,加强爱心帮扶行为,帮扶贫困家庭,关心爱护弱势群体,积极践行社会责任。
12.4企业文化与精神文明建设
精神文明建设与企业文化同步发展。涿鹿利丰村镇银行持续开展公益性金融知识宣传活动,采取支行阵地宣传、集中讲座宣讲与深入基层相结合的方式,将金融知识宣传服务活动深入到学校、社区、村镇和集市,有针对性的对不同年龄层次和教育背景的社会群体,围绕各阶段宣传主题全面普及各类金融知识。
组织开展了“送金融知识下乡”4场次,“金融知识万里行”4场次,普及金融知识,守住“钱袋子”宣传活动4场次,2024年5月,我行依托“整村授信”工作,在北小庄村、红庙堡村、丁堡村、羊圈村等开展2024年金融知识“五进入”集中教育宣传活动,特别对居家人群、老年人、农业劳作者等信息相对较闭塞的重点人群,以百姓喜闻乐见的方式进行面对面、耐心地宣讲,进一步提升了广大群众的金融安全意识和金融自我保护能力。
宣传方式主要通过拉横幅、发放宣传折页、提供金融咨询等方式围绕电信防诈、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反洗钱、征信保护、存款保险、扫黑除恶等内容进行宣传。面向不同消费者群体有针对性地普及金融知识,面对面将金融知识“送”出去。
活动期间,累计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受众量2000余人次,活动切实推进了社会公众与金融机构的良好互动,帮助辖区金融消费者树立理性投资观念、理性消费观念,引导金融消费者正确使用金融服务,了解自身权益,提高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培育良好金融消费生态环境,让人民群众更加平等、便捷地享有金融基础服务。
十三、财务报告
本行2024年度财务报告经河北联华会计师事务所(普通伙伴)按国内审计准则审计,中国注册会计师刘英民、陈雯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